【文遺區廣告招牌安裝《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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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遺區廣告招牌安裝《指引》】

根據本澳法例規定,安裝任何廣告招牌均須申領由市政署發出的准照,其中,在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範圍內安裝廣告招牌,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需要事先經文化局評估並發出意見。為便利居民和商戶清晰掌握在上述區域安裝廣告招牌的要求,文化局制定了《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內廣告招牌安裝指引》,以顯淺易明的方式,清楚標列各類文物建築或街道廣告招牌安裝的範圍、位置、數量、類型、尺寸計算方法,以及不得使用鮮艷色彩等規範及要求,社會各界在安裝廣告招牌前,應先查閱現行最新指引的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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