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在澳遺失證件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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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在澳遺失證件應如何處理?

旅客在澳遺失出入境證件

辦理回境服務資訊

國慶假期期間,隨着各項通關便利措施持續發揮作用,假期跨境旅遊熱度不減,各口岸陸續迎來訪澳旅客客流高峯。治安警察局提醒廣大旅客,在澳門旅遊期間除注意自身及財物安全外,亦應提高證件保管意識,妥善保管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遊證件,避免因證件遺失影響後續行程。

旅客在澳遺失證件應如何處理?

旅客如不慎遺失入境本澳時所使用的證件,且沒有其它證件可以作離境之用,在沒有涉及財物損失或刑事情節的情況下,可直接前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地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一併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離境證明文件(《遺失證件及報到通知書》或《遺失證件聲明書》);否則請先前往司法警察局或本局各警司處報案,在取得《報案證明》或《檢舉憑據》後,再按上述方式到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手續。2026年1至9月經出入境事務大樓辦理報失手續及申辦「離境證明文件」的香港旅客、內地旅客及其他人士分別有9人次、1,238人次及104人次。

1、內地旅客

內地旅客獲發《遺失證件及報到通知書》後,須在有效期內到辦證機關辦理一次性旅遊證件,並在離境時同時出示該通知書及一次性旅遊證件。

2、香港旅客

香港旅客將獲發《遺失證件聲明書》。

3、台灣地區旅客

台灣地區旅客獲發《遺失證件聲明書》後,須在有效期內到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一次性旅遊證件,並在離境時同時出示該聲明書及一次性旅遊證件。

4、外籍旅客

外籍旅客獲發《遺失證件聲明書》後,須聯絡相關國家駐澳門/香港/中國內地之使領館或外交代表處,瞭解辦理一次性旅遊證件之安排。

其中,須前往駐香港領事館或辦事處辦理證件之人士,應先與該領事館或辦事處進行預約,預約當天方可憑上述聲明書離澳前往香港。《遺失證件聲明書》僅作離澳之用,到達香港時需辦理特別入境手續。

駐澳使領館聯絡資料:

温馨提示:旅客倘在《遺失證件及報到通知書》或《遺失證件聲明書》有效期屆滿後仍然留澳,且沒有其他有效「逗留許可」,將被視作逾期逗留處理,相關人士可被科處罰款,或跟進倘有禁止入境等措施;倘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對尚未解除親權的未成年人處於非法逗留的狀況存在過錯,須承擔該未成年人處於非法逗留狀況而引致的責任。(詳見第16/2021號法律之相關規定)

故此,上述人士應在逗留期內離境,或前往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在經適當説明理由情況下申請延期,以避免逾期逗留。

緊急回境措施

1.倘有緊急需求返港,香港旅客如持有有效車票,可直接親往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一併辦理報失及離境手續;如持有3小時內有效離境船票的,可直接親往外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或氹仔碼頭出入境事務站一併辦理報失及離境手續。已辦理澳門自助過關手續的人士可授權治安警察局利用電子指紋資料迅速核實身份,2026年1至9月共有118宗個案是透過此方式核實身份,而未辦理自助過關手續的香港旅客則需經港方核實身份,共有61宗個案。因此,本局建議符合資格的香港旅客可預先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以及虹膜通關服務,這樣不但可在澳門便捷通關,遺失證件時亦能快速核實身份返回香港。

2.僅遺失《往來港澳通行證》且急於返回內地的內地旅客,可直接到關閘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大堂出境辦事處)申請返回內地。2026年1月至9月共有5,360人次使用此服務。需留意的是,失證旅客必須未逾期逗留及沒有觸犯違法行為,同時具備緊急充份理由,而報失的證件將被註銷而不能再使用。

倘對上述信息有疑問,請致電24小時出入境熱線:(853)2872 548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