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多部門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建設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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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多部門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建設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指導意見》

財聯社10月19日電,中國人民銀行等多部門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建設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30年,構建與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相適應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在多元化、適配性、協同性、國際化等方面達到更高水平。支持科技創新全鏈條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資占比明顯提升。金融機構服務科技創新的專業能力顯著提升,對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産業升級、人才集聚的支持力度顯著增強。區域金融服務壹體化格局基本形成,實現政策高度協同、資源高效流動、信息互通共認。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取得重要突破,對外開放水平持續提升。

北京(京津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基本建成與世界級原始創新策源、全球科技創新網絡重要樞紐功能相匹配,與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優勢相融合的壹體化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支撐高效協同創新網絡,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集中承載區地位持續鞏固。

上海(長三角)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基本建成跨域協同、全鏈賦能、開放融通的、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支撐滬蘇浙皖構建創新主幹網,長三角世界級産業集群載體和全球創新資源樞紐地位穩步夯實。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推進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促進形成“規則有效銜接、要素自由流動、生態深度協同”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成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産業重要策源地目標有序推進。

到2035年,建成與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實現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協調並舉、金融供給與科技創新需求高度適配、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明顯提升,科技金融生態進壹步優化,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助力科技強國和金融強國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