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友誼大橋路緣≠電單車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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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友誼大橋路緣≠電單車專道

【警方提醒】友誼大橋路緣≠電單車專道

「路緣」又稱「路肩」,根據本澳交通相關法律規定,路緣屬車行道旁非專供車輛通行之路面;友誼大橋的路緣,一律禁止車輛在行駛期間使用,亦禁止於該處停車及泊車。

何時可使用路緣?

友誼大橋路緣的設置,僅供車輛行經大橋期間發生故障或事故而無法繼續移動時使用;為避免發生二次事故的風險,駕駛者可將故障車輛移往路緣位置等待拖車移走。

停靠路緣時須亮起危險警示閃光信號,盡可能在車輛後方適當位置擺放警告標誌並報警求助,汽車司機及乘客應留在車內等待救援,而電單車駕駛者則應站在車輛前方適當距離,並在等待救援期間時刻留意後方車輛之動態。

橋上停車屬違法行為,且極易令後車反應不及而引致交通事故

由於本澳所有跨海大橋橋面及引橋均禁止停車,電單車駕駛者出行前須留意氣象資訊,預先穿好雨衣,切勿在橋面及引橋停留;此外,在惡劣天氣下應選擇使用澳門大橋或西灣大橋電單車專道往返澳門半島及氹仔,以保障自身安全。

路緣交通事故圖

本局呼籲所有駕駛者應遵守法規,留意跨海大橋通行規則謹慎駕駛,共同維護行車秩序與道路安全。

法律引用:第70/95/M號法令《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